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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印发《大二学生阳光体育健康跑​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9-05    作者:      点击:

各学院(部)、处(室)、中心(馆):

根据国家颁布的《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为积极响应国家阳光体育运动的号召,深入落实《关于深入开展大学生“走下网络、走出宿舍、走向操场”主题群众性课外体育锻炼活动的指导意见》。经学校研究决定,在我校学生中开展“大学生阳光体育健康跑”活动,现将实施方案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9月5日

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200244—2025学年第一学期

大二学生阳光体育健康跑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颁布的《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为贯彻执行国家阳光体育运动的号召和《关于深入开展大学生“走下网络、走出宿舍、走向操场”主题群众性课外体育锻炼活动的指导意见》的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大学生阳光体育健康跑”活动,营造校园阳光体育活动的氛围,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利用现代教育信息化技术,对“学生阳光健康跑”进行量化考核,提升学生耐力素质,正面引导、督促、培养大学生形成良好的日常锻炼习惯。坚持“健康第一”的理念,把开展学生阳光体育活动作为促进学生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提高的重要突破口。确保思想认识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创新机制,狠抓落实,推动广大学生走下网络、走出宿舍、走向操场,共同推进学生阳光体育活动在我校广泛深入开展,全面提高我校学生体质健康水平。

二、职责分工

学校体育运动委员会对全校学生阳光体育锻炼活动进行统一部署。基础部负责做好系统管理、数据统计和报送、评价等工作,体育教研室对学生进行具体指导和实施工作。各二级学院负责做好学生的宣传动员、教育引导工作,做好“大学生阳光健康跑”的动员组织、监督和总结工作。学生处、校团委、教务处、院办(宣传)、保卫处、总务处等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协助和配合。学

校每两周对各学院阳光跑的情况进行排名。

三、跑步场所

本学期二年级跑步地点:校园田径场

校园田径场、体育馆外围等地点设置卫星定位点位(无需安装任何硬件设备,软件系统通过卫星感应点位),参加跑步的学生依据《运动世界》校园版APP生成随机线路进行健康跑活动。

四、基本要求

(一)全校二年级学生必须参加“大学生阳光体育健康跑”活动。

(二)考核时段:由基础部确定每学期的考核时段,并通知各二级学院和相关职能部门。

本学期二年级跑步时间为2024年9月9日-12月22日(第2周-第16周)。

(三)每次跑步男生至少1.6千米,女生至少1.2千米。

(四)配速要求在3-7分钟每公里;BMI≥28,配速要求在4-12分钟每公里。

(五)每次跑步距离和时间同时符合要求,才计入有效成绩1次。

五、成绩核算

(一)APP“大学生阳光健康跑”活动跑步成绩纳入体育课程考核中,占本学期体育课程总分25%(25分)。

(二)成绩核算办法

本学期二年级跑步次数为56次(平均每周4次),跑步成绩记满分(100分);合格次数为34次(60分)。

2.本学期跑步次数折合体育课成绩公式如下:二年级跑步次数折合体育成绩=(n÷56)×25分。备注:n为跑步次数

六、违规行为与免跑处理

(一)跑步过程中不得找他人代跑,不得使用任何代步工具,如通过举报、检查、监控等方式发现有上述行为者,一经查实,按照督查小组检查情况处理,并报学生处按学校《学生手册》有关规定,进行批评教育直至予以处分。每名参加跑步活动者需签订《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阳光体育健康跑”诚信承诺书》(附件2)。

(二)免跑认定与处理

1.学校运动队在本学期有比赛的队员,正常参加训练与比赛的,由个人提前提出申请,填写《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免予执行“大学生阳光体育健康跑”申请表(校运动队员用)》(附件3-1),教练员和体育教研室主任签字方可免跑。

2.凡因伤病等原因不能参加“阳光体育健康跑”活动,必须由学生本人提前提出申请,填写《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免予执行《大学生阳光体育健康跑》申请表(伤病等用)》(附件3-2),并提供三甲及以上医院出示的诊断说明书、病历及相关检查资料,由所在二级学院辅导员、党总支书记签字经医务室审核并签署相关意见,基础部主任签字后方可按照免跑处理(“阳光长跑”跑 步成绩记为60分)。

七、跑步注意事项

(一)跑步者必须做好参加长跑锻炼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穿合适的运动服、运动鞋,充足的睡眠、合理的营养等,做好跑前准备活动和跑后的放松活动。

(二)为确保人身安全,遇PM2.5污染指数达到中度污染及以上等级的天气或下雨、下雪以及台风等天气因素,出于健康考虑,不建议进行跑步。

(三)跑步中有任何不适,应停止跑步,尽快到学校医务室就诊。

八、其他

本实施方案由基础部负责解释。

附件:

1. 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阳光体育健康跑”诚信承诺书

2. 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免予执行“大学生阳光体育健康跑”申请表

3. 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对“大学生阳光体育健康跑”活动加强督查的意见

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办公室2024年9月5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