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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书香之约|2026级新生入馆指南

发布日期:2026-09-28    作者:      点击:

亲爱的同学们:

告别盛夏,赴约长征。欢迎大家开启崭新校园生活!在忙碌的大学生活里,图书馆始终为你留一盏书香灯火。这份超全的入馆指南,带你认识我们的知识小天地。

· 图书馆 ·


认识图书馆

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是一座以财会经管商贸类专业文献为收藏特色的综合性高职院校图书馆,成立于2000年,建筑面积11969平方米;目前馆藏纸质图书180余万册,电子图书20余万册;馆内设有图书借阅室5个,微型阅览室2个,期刊阅览室1个,电子阅览室1个,研习室7个,研讨室4个,阅览座位数1872个。

图书馆分布



一楼大厅——新书专栏

二/三/四楼大厅——文学类(Ⅰ)、图书副本

三楼景观楼梯——工具类图书

第一——第五阅览室

馆藏分布

开放时间

阅览室、研习室

周日——周五8:00-20:30

电子阅览室

周日——周五8:00-11:30

13:00-16:20

17:20-20:20

期刊室

周一——周五8:00-11:30

13:00-16:20

研讨室、会议室、报告厅

周日——周五8:00-11:30

13:00-16:20

17:20-20:20

入馆须知

1.刷脸入馆或凭读者校园卡入馆。校园卡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或委托他人代借,但可以代还。

2.读者应妥善保管校园卡,若遗失应及时办理挂失手续,否则因冒用造成损失者,后果由本人承担。

3.借阅册数和期限:学生每次限借10册,借期2个月,可在借期到期前续借1次,时间为1个月;教职工每次限借20册,借期3个月,可在借期到期前续借1次,时间为1个月,图书借阅逾期不再收取逾期费用。每学期期末统一梳理逾期未还图书清单,开展两次提醒催告读者;经提醒仍未归还者,将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

4.藏书丢失按照图书原价2倍赔偿,如果藏书丢失以新购图书形式偿还,需交纳2元工本费,新购图书必须与馆藏图书版本一致,如有超期,按逾期图书相关管理要求执行。

5.读者借阅图书时,将本人校园卡和借阅的图书一起交给流通工作人员办理出借手续。

6.读者应检查所借图书,如发现有涂画、批注、圈点、污损、残缺或与书名不符等情况,须向管理人员当面声明并盖印记,如在还书时发现以上情况,责任由借书人自负,并按本馆有关规定处理。

7.凡借出的图书,图书馆遇特殊需要,读者接到通知应遵照图书馆的要求,主动到图书馆归还。

8.陈列的工具书概不外借。

9.借期在寒、暑假及法定节假日内到期的图书,读者必须在开学后一周内归还,不计超期罚款,逾期则按超期处理。

10.教师离职、学生毕业、中途退学、休学时,应将所借图书全部归还并结清罚金,否则本馆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图书馆活动



提笔期许 不负落笔

提笔写下属于此刻的期许,把少年的热忱与心愿封进信封。

三年光阴缓缓流淌,在长征的逐梦路上慢慢沉淀成长。待到毕业之时再次启封,愿你不负今日落笔,活成自己期待的模样。

新生活动



少年当有凌云志,万里长空竞风流。

愿你在长征的三年,

以书为伴,不负韶华。

在墨香之中,遇见更加优秀的自己。

我们在图书馆,等你赴一场与图书之约!